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陆小凤道,“那就让她等吧。
现在我更想知道的是另一件事情。”
“那个布包?”
“嗯。”
沈百终笑了,道,“刚刚你在店里的样子,好像比谁都清楚那里面是什么,现在怎么不知道了?你为什么不给我讲讲?”
陆小凤道,“我是个混蛋,混蛋都喜欢说瞎话吹捧自己。”
“你好歹是个很诚实的混蛋。”
一出了巷子口,就变成沈百终走在陆小凤身后,陆小凤永远都比他要更懂美食,哪里有好吃的,哪里有好玩的,还得靠陆小凤决定。
菜市场里的早饭好吃。
陆小凤带着沈百终来了菜市场。
有些地方虽然看起来不好,却隐藏着真正的手艺人,他们做出来的饭菜,才是正宗的饭菜。
他们两个的样子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,因为像他们这样的人本不该来这里。
这里又脏又乱,声音不仅大,而且嘈杂。
陆小凤的衣服虽称不上华贵,却也不普通,——他仅仅是随便挑来穿的,但即使是这样,你看他明亮的眼睛,英俊的面容,和那一种谁也无法形容的洒脱气质,就知道这绝不会是平常人。
沈百终虽然也很英俊,甚至可以说好看漂亮,但从江湖人的角度上来说,却是普通的。
因为他实在很会隐藏自己,谁也看不出他就是天下物是人非 那孩子只觉头上一轻,就没了动静,等他再抬头看时,就看到了一个一身黑衣的年轻人。
这人看起来既不凶恶,也不残忍,眼神更是毫无波动,可他把铜钱拿下来的时候,诸葛刚就好像见了鬼,连一句话都不敢说,喘气都不敢喘,豆大的汗珠更是顺着鬓角向下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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