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叫宋初一,上辈子是个悍匪。 手里攥著多少大案我自己都记不清,局子跟自家后院似的,几进几出,眼皮都不带眨一下的。 后来仇家凑了十一辆大卡车,在十字路口把我送走了。 再睁眼,我躺在一间漏雨的土坯房里,变成了一个十五六岁的黄毛丫头。 清溪村,穷得连狗路过都要摇著头走。 我琢磨著来都来了,总不能饿死。把村里几个游手好閒的年轻人叫过来:“跟我干。” 有人不服。 我当著他们的面,一拳锤断了旁边一棵成人腰粗的老槐树。 鸦雀无声。 从那以后,我是大姐。 劫富济贫,专挑为富不仁的下手。我对外都说“小打小闹,混口饭吃”,但在外人眼里,这股势力都快赶上一方郡守了。 朝廷派了几拨人来剿,没一个啃得动。 据说御书房里,皇帝拍了桌子。 最后点了一员將。 当朝丞相,沈砚之。 说到这位丞相,那是个传奇。 当年封狼居胥,打得北狄哭爹喊娘,本朝第一战神。结果为了娶心爱的姑娘,弃武从文,转头考了个文状元。 几年功夫,官拜丞相。朝堂第一人。而且长得貌比潘安,偏偏后院里除了夫人没第二个女人,一双儿女当眼珠子疼。 皇帝点他出山的时候,满朝文武都惊了——剿个匪而已,至於请这尊大佛? 沈砚之领兵到寨前那天,我扛著狼牙棒就出去了。 兄弟们乌泱泱跟在身后,我站最中间。 对面高头大马上,那位传说中的丞相一身戎装,威风凛凛。 然后他看见了我的脸。 整个人在马上明显一震。 我被他看得莫名其妙,余光扫见旁边河水的倒影,忽然愣住了。 水里那张脸。 和我对面那个骑在高头大马上的男人,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。 脑子里忽然炸开一个声音。 那是原主爹娘临死前拉著她的手说的话。 “初一,你不是我们亲生的……当年我们抱你回来的时候,你...